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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南宁市企业新增岗位社保补贴申报
申报时间: 2022-11-04 -2022-12-04 受理部门: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1.在我市本级(不含四县、横州市、武鸣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企业,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每个新增岗位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但补贴标准不得超过单位为其新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人均额度,不包括新招用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 2.新增就业岗位是指与基准月(2021年12月)相比企业每月净增加的新就业岗位数量,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二)本次补贴申报企业范围 在南宁市本级(不含四县、横州市、武鸣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三)本次补贴与其余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不重复享受
支持力度
按每个新增岗位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但补贴标准不得超过单位为其新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人均额度,不包括新招用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
申报材料
补贴申报采取线上申报方式,具体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网站(https://www.gx12333.net/si)单位办事–》就业创业–》企业吸纳补贴管理–》“企业新增岗位社保补贴申领”模块进行申报。
项目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https://www.gxrc.com/Article/info/16f15c16-2460-4169-a45b-d48b912e50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