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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家政产学融实训基地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 2022-11-04 -2022-11-10 受理部门: 南宁市商务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1)南宁市家政企业。 (2)申报项目的企业在南宁市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信誉度良好,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能保证资金投资来源,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3)近5年来无严重违规违法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支持力度
支持家政产学融实训基地打造。打造家政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对实训基地设施、设备建设进行补助,按照项目总投资的30%予以补助,每个基地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表 2承诺书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信用证明。 4项目活动建设方案 5上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上年度完税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 6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相关土地使用的有效证明及报建相关材料或规划用地的批准文件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费用类凭证加盖单位财务章。 2、序号3须知: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http://gx.gsxt.gov.cn/index.html)平台,在企业信用信息栏输入企业名称,点击行政处罚信息栏,截取全部界面作为佐证材料)。 3、序号4须知:项目活动建设方案内容应包含:项目时间和地点、项目基本情况、必要性、项目主要任务及目标,建设规模、系统架构、效果图、设备工程清单、组织实施、费用预算明细、资金来源、工作进度计划、保障措施、风险防控、项目预期经济效益和初值效益等(设置可考核的定量指标)。
项目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桂商建发〔2022〕21号)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商建发〔202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