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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利产品备案申报
申报时间: 2022-12-09 -2022-12-30 受理部门: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凡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须进行专利产品备案; (二)凡是获得中国专利奖、广西专利奖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须进行专利产品备案; (三)凡是获得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奖励资助的企业以及设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的企业须进行专利产品备案; (四)鼓励“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其他类型企业进行专利产品备案。
支持力度
申报材料
(一)申请备案的企业登录“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并注册,进行实名认证,填报基本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和诚信承诺书; (二)试点平台审核通过后,企业填报备案产品的基本信息、经济数据,声明所使用专利的情况,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提交审核; (三)试点平台对备案产品信息进行核查,通过后即备案成功。 具体操作步骤参见《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操作手册》(可自行下载,网址:www.zlcp.org.cn)
项目来源
《广西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函〔2022〕3112)